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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帆苏州翻译公司英语翻译基本原则

译帆苏州翻译公司英语翻译基本原则

译帆苏州翻译公司英语翻译基本原则

 


译帆苏州翻译公司在英语翻译过程中遵循了《论翻译的原则》一书的作者英国学者泰特勒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

 

一.译文完全反映原文的思想。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 of the original work.
二.译文的风格和笔调应与原文的性质相同。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
三.译文英语原作同样流畅。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

 


这三条基本与我国清末翻译家严复在翻译《天演论》的《译例言》中提出的“信达雅”的标准相对应。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认为翻译作品对读者产生的效果应与原文对原作读者产生的效果一样,达到“functional equivalence, dynamic equivalence.”

 

钱钟书先生也提出了翻译的“化境”之说,傅雷先生提出了“传神”论,认为翻译应该“重神似而不重视形似”。译帆苏州翻译公司英语翻译小组遵循这些在长期翻译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翻译理论,指导我们的具体的翻译实践工作。

 

随着苏州地区对外交往的深入,社会企业对实用文体翻译需求的增长,译帆苏州翻译公司对商贸、法律、广告等实用文体的翻译都有相应的翻译原则。这些具体的翻译原则在特定的翻译领域实用性强,对译帆苏州翻译公司英语翻译工作人员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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